谷里街道五个明确做好“勤廉指数”测评工作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勤政廉政、为民服务为导向,以简便易行、客观公正、体现民意、促进工作为原则,通过公开、测评、反馈、整改、运用等手段,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充分调动社区(村)“两委”班子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工作积极性,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基层干群关系更加和谐、社会更加稳定,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协调发展。 二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村级“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农经办、民政办、统计办、劳保所、合疗办、审计所及监察室负责人担任,负责对全街道各村“勤廉指数”测评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纪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三是明确测评内容。“勤廉指数”的构成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勤政指数”,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组织建设指标、社会和谐指标等;二是“廉政指数”,主要包括:教育预防指标、权力规范指标、廉洁履职指标等。内容涵盖社区(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党风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客观指标考评和主观指标暨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是明确测评方法。街道“勤廉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年底区“一体化”和《谷里街道2011年社区主要领导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目标考核,测评表(附件1)客观指标由街道纪工委会同农经办、民政办、劳保所、合疗办、审计所、统计办等职能部门进行调查。调查问卷(附件2)由街道纪工委配合各社区向街道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村监委会成员和基层群众进行测评调查,各社区(村)总计发放调查问卷100份。 五是明确工作纪律。开展“勤廉指数”测评工作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测评程序开展工作,按照比例分配调查问卷,按照确定的权重计算分值,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街道纪工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测评工作纪律,对违反测评纪律、开展测评工作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