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里街道首个经工商登记的土地专业合作社正式成立,一种新的土地流转模式在该街道已经形成。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土地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其组织运转行为并进行工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市政府《关于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意见》,我区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为投资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规定,以家庭承包土地作价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入股土地不得抵押,不得作为清偿对象用于偿还债务,并应报土地发包方备案。评估和验资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这种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不需要验资的模式,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在土地方面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