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组织工作 >

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操作细则及学习要求

时间:2010-08-06 16:52来源:未知 作者:马明兰 点击:
简单操作: 输入网址: http://www.njgwy.gov.cn 用户登入 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 123456 (原始密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课程选择、在线考试、提交心得等操作。 ※具体操作过程详见:

简单操作:

输入网址:http://www.njgwy.gov.cn→用户登入  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123456(原始密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课程选择、在线考试、提交心得等操作。

※具体操作过程详见:http://www.njgwy.gov.cn→学习帮助→中国南京公务员学习网学员操作手册

 

学习要求:

南京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公务员培训学分由必修课学分和选修课学分两部分组成。必修课是指按公务员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工作的需要,公务员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包括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选修课是指公务员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自身发展需要所选择的课程。

公务员培训学分原则上按参训学时设置分值。每小时设定为1学时,1天设定为6学时,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公务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境外培训或发表论文等按项目设置分值。

处级及处级以上公务员每五年需完成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年不少于14天)、总学分不少于420分(每年不少于84分)的培训任务,其中必修课累计学分不少于280分(每年不少于56分)。其他公务员每人每年需完成不少于12天、总学分不少于72分的培训任务,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48分。当年完成培训学分累计超过规定学分的,超过的学分可转入下一年度,按选修课学分计算,五年内有效。

※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njgwy.gov.cn→学习要求→关于印发《南京市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
顶一下
(2)
66.7%
踩一下
(1)
33.3%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