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区规范干部经常性考核六种方式 近日,江宁区出台《南京市江宁区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经常性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区管班子和干部经常性考核的六种方式。一是问责考核。对因区管领导班子在履行职责、团结协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区管领导干部在本职工作、作风建设、廉洁自律、个人形象等方面问题而进行的考核。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验取证等多种方式,对被考核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找准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向区委提交书面考核材料及处理建议。二是专项考核。就某一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中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表现情况开展的专门考核。重点对责任部门在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任务方面的表现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刻的政治立场、工作态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考核,注意听取区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意见。三是联动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每半年召开一次干部考核工作联席通报会议,听取区纪检(监察)、政法、检察、信访、发改、公安、财政、审计、统计、计生等相关部门对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意见与建议。每年年初,区委组织部向各区级机关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区领导征求各部门上年度综合评价及在省、市系统内的排名情况。四是定点考核。按区委组织员分工定点联系被考核单位,与被考核单位保持经常性动态沟通,及时了解掌握被考核单位班子和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区管领导干部本人、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庭主要社会关系和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了解核实,每年撰写一篇被考核单位综合评价报告。五是谈心谈话考核。区级领导及组织部门有关同志每月抽出一天时间为“谈心谈话日”,主动约请区管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也可以结合座谈会、检查指导工作、调研等活动以及利用晚上时间夜谈等形式,与区管干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改正。六是八小时以外考核。通过设立八小时以外考核监督专用反馈电话、信箱、电邮以及在转员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社区干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中聘请考核监督信息员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方方面面对区管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之外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情况的反映。对拟提拔使用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考核时,在被考核对象居住小区内张贴考核公示,并向被考核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及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了解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 |
